驿城区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驻水保【2017】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驿城区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包括高庄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胡楼小流域、半山羊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远楼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药王寺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
2.2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3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下载页须显示企业及资质基本信息);(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5)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6)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报名、开标及中标后进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7)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的授权委托人之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