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库车县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库发改基字【2016】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车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车县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库车县
2.工程规模:新建绿地14000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1300平方米及扩建巷道路面26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CX201706281880010205003 库车县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07日至2017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