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2016〕94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
广汕路天河客运站人行地道完善工程施工施工进行
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汕路天河客运站人行地道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侯工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6634179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4万元。广汕路天河客运站人行地道工程由南北端出入口及过街通道组成,总长125.33米。南北端出入口长64米,地下通道长61.33米,宽6.5米,高4.87米,装修后宽4.5米,高2.5米。该工程于2003年3月开工,已完成南端出入口及52.62米过街通道结构施工(其中15米完成初衬但未进行二衬施工),后因地铁三号线、六号线施工,引起北环高速元岗桥部分基础下沉,导致该工程于2005年10月暂停施工至今。本次完善工程内容包括:原工程未施工的北端出入口、8.71米北端过街通道(通道断面面积为28.38平方米)及15米已完成初衬但未进行二衬施工段的后续建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项目编号:
JG2017-5092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4万元。
2.3 招标内容:
广汕路天河客运站人行地道工程由南北端出入口及过街通道组成,总长125.33米。南北端出入口长64米,地下通道长61.33米,宽6.5米,高4.87米,装修后宽4.5米,高2.5米。该工程于2003年3月开工,已完成南端出入口及52.62米过街通道结构施工(其中15米完成初衬但未进行二衬施工),后因地铁三号线、六号线施工,引起北环高速元岗桥部分基础下沉,导致该工程于2005年10月暂停施工至今。本次完善工程内容包括:原工程未施工的北端出入口、8.71米北端过街通道通道断面面积为28.38平方米)及15米已完成初衬但未进行二衬施工段的后续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隧道、结构、建筑装修、交通、给排水、照明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6892137.60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 月
4 日 至
2017年
7 月
26 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7月26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11时30分,第01开标室。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本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汕路天河客运站人行地道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