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建生产厂房、办公研发及辅助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新建生产厂房、办公研发及辅助用房项目) 锡山发改备[2016]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金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金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鹅湖镇新杨路西
工程规模: 标段总建筑面积:18202.87平方米(其中1#标准车间4273.71平方米、2#标准车间3911.31平方米、3#标准车间4952.47平方米、辅助用房4877.56平方米、消防泵房187.82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5层;标段合同估算价:3410.00万元;建筑物高度(最大):15.9米;单跨跨度(最大):15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952.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3标准车间:框架结构二层(局部四层),辅助用房:框架结构五层,消防泵房:框架结构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36.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5.9平方米。独立基础,基坑深度1.4米--2.5米不等。
计划监理期限: 321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3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工程等工程及保修期监理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4年至2016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