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存量站外电改造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07-25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00万元
第一章招标公告
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存量站外电改造施工公开(招标代理编号:G444-TTSG-ZB-170925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承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改造站点的外市电引入施工(含高压及低压部分)。
1.2计划工期:工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含增值税总预算800万元。
序号 |
标段划分 |
含增值税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乐昌、乳源、浈江、始兴、南雄 |
400 |
标段二 |
仁化、武江、曲江、翁源、新丰 |
400 |
合计 |
800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本项目有效报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5个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2.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具备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或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承修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1.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韶关供电局资质备案(盖供电局章)(如后续发现中标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单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2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施工项目经验(用户电力工程、基站电力引入工程等)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或以上的相关业绩;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5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7其他要求: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则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9时00分至2017年7月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