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KCG2017-122
一、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6年小型基建吉格斯太、中和西供电所附属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现向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 包件1(、水泵),具体详见后附表。
2.2.交 货 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采购内容,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其它能够证明的材料);
3.4各包件资格要求:
(1)包件1:供应商必须是合法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主要产品的销售;;
(2)近三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因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且在整改期内;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
(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5)供应商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2016〕10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4.1同一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名(含)以上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谈判,同一名授权代表只能接受一家供应商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4.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领取谈判文件
5.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2日(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