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批)项目采购人为山东泰山抽水蓄能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山东泰山抽水蓄能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2.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需求一览表(附件1)。
3.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工程服务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不接受代理应答及联合体应答。
(5)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2) 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6)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2) 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 在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物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业绩要求:
如有详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
3.2 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见《项目需求一览表》(附件1)。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