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私有云总体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私有云总体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地点:北京市
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项目工期 |
文件售价 (¥) |
01 |
CGZB-2017-007-001-001 |
国家电投私有云总体设计项目 |
调研分析国家电投集团云化数据中心与云服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 完成总体架构、运营及安全体系、演进路线设计,完成相应文件编制。 |
本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应在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2017年9月中旬完成项目评审 |
1000 |
2.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私有云建设需要,开展集团公司私有云总体设计工作。设计咨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调研国家电投集团总部及主要二级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应用系统现状。收集分析国家电投集团当前及潜在的云化数据中心和云服务相关需求。
确定国家电投集团私有云建设目标,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
设计国家电投私有云总体架构、运营服务体系、安全防控体系;制定设计演进路线、项目实施计划,提出应用系统上云策略与计划。
协助编制建设项目实施要求并提交咨询工作阶段性和整体成果物,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研讨及知识转移。
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项目实施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大型企业私有云设计项目实施业绩和成功案例(已验收),在近三年内成功实施过类似设计咨询类项目。
5 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6 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