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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配套设计及电气施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山东省潍坊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配套设计及电气施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X170500045-21.招标条件本山东省潍坊经济

 山东省潍坊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配套设计及电气施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X170500045-2
1.招标条件
本山东省潍坊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配套设计及电气施工项目已由潍经管纪要【2017】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现对该项目施工及保修等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山东省潍坊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配套设计及电气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对潍坊经济开发区乐川街、新元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线的电力线路进行下地配套建设,EPC总承包范围包括:电力设计和电气施工部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 ,总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由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的竣工日期根据经济开发区道路土建电缆管沟的施工进度为准,电缆管沟施工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通电)。
2.5招标内容:该项目施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3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2014年以来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近3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此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期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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