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2.2建设规模:220kV番良线等线路跨河助航标志安健环设施完善项目已经经过立项批复,该项目主要针对输电管理所220kV 番良线、220kV鱼都线、220KV山鱼(富沙)线、110kV番市线等线路设置管线标24座。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3计划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20kV番良线等线路跨河助航标志安健环设施完善设置管线标24座。包工包料包安全,并负责设计、报建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220kV番良线等线路跨河助航标志安健环设施完善 | 170 | / | 220kV番良线等线路跨河助航标志安健环设施完善 | |
合计 | 170 |
注:
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报价清单。
2、标的物描述:220kV番良线等线路跨河助航标志安健环设施完善设置管线标24座:
(1)220kV 番良线跨越沙湾水道草河河段设置管线标4座;
(2)220kV 番良线跨越沙湾水道磨碟头支流设置管线标4座;
(3)220kV鱼都线跨越紫坭河设置管线标4座;
(4)220KV山鱼(富沙)线跨越紫坭河设置管线标4座;
(5)220KV山鱼(富沙)线跨越市桥水道设置管线标4座;
(6)110kV番市线光明支线跨越市桥水道设置管线标4座。
包工包料包安全,并负责设计、报建等相关工作。
3、为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对供应商的报价做出如下限制: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 | ||||
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具备交通标志施工;航道服务;灯塔、航标管理服务。 | |||
2 | 具备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制造;测绘服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4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 |||
5 |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 |||
6 | 非联合体投标。 | |||
7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
8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 |||
9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
10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
11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
12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13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
14 | 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15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
16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
17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
18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