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2.2建设规模:物资堆放场有效使用面积约3.7公顷。
2.3计划工期:暂定45天,总工期不变,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物资堆放场场地平整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护坡修整及绿化,区域内毛石砌筑排水沟,原有排水管加长,原有检查井加高并增设盖板,增设毛石排水沟及盖板,增设混凝土检查井等建筑工程。
2.5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4年起)具有火力发电厂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起)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7)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
4.5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 11 日(每天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9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