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名称及条件
1.1名称:清远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电力专项规划
1.2招标条件
本:清远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电力专项规划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2017〕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服务 进行公开资格后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清远
2.2建设规模:开展清远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电力专项规划,项目总费用约70万元。
2.3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和评估清远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电网的现状,找出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根据规划区历史年负荷数据,参照城市总体规划,应用负荷密度指标法对近中期负荷总量和饱和年负荷分布进行预测,同时采用弹性系数法、产值单耗法对负荷预测结果进行校验。在分区负荷预测的基础上,对地区变电站站址进行优化选择,确定变电站供电范围,确定地区电网规划技术指标,确定近中期和饱和年高压配电网规划和中压配电网规划方案。针对电网发展规划的目标,明确变电站的建设用地需求,给出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走廊的布局规划,以最终确保电网建设发展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形成专项规划报告。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火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科研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及以上院校须具有相关规划业绩;
3.3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4 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 7 月 10 日16时00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