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德保县环城南路工程已由 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德发改【2016】11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保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德保县环城南路工程
项目编号:GXBSZC2017-G2-162-JT
建设地点:德保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环城南路工程起点位于城关镇百龙屯西面,沿线与天保南路、南隆一街、中兴路、南隆大道、吉星路、清水街、腾蛟路、鉴河南路福龙路相交,终于环城西路,本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2908.776m(K0+000~K2+908.776),规划红线宽35m,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以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 7379万元
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定额工期 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共1个合同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或目前正在实施的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