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盐城建湖通航机场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100% ,招标人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城建湖通航机场内;
2.2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3招标范围:安全门2扇,手持金属探测仪12个,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的生产商或具有拟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同品牌的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报表信息;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受行政处罚和投诉;
(4)其他要求:拟投标设备必须取得民航局发布的安检设备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