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2017年化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红河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2017年化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为:红河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2017年化肥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红河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2017年的化肥运输服务。招标规模:约65万元。
2.2、服务(运输)时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止,直至全部化肥运输完毕为止,分批次分站点多次调运。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协同清点验收所运输的货物。
2.4、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至少有车辆10辆,每辆车车厢长9米以上。所属承运车辆车况良好,货物保险齐全,随车配件完整,满足烟叶生产收购运输服务安全需求(防雨篷布、消防设施等),驾驶员四证齐全(行车证、驾驶证、营运证、车辆人员保险证)。
3.1.3、具有货物损失全额先行赔付能力。
3.1.4、2014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货物运输服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3.1.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近三年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3.1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5提供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 7 月 4 日至 2017年 7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7月8日至7月11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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