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2017-2018年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次)
2017-07-04
招标编号:CULN-FS-2017010003E
开标时间:2017-07-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2017-2018年抚顺联通车辆维修项目(五次),招标编号:CULN-FS-2017010003E,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2017-2018年抚顺联通车辆维修项目,包括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等,预估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工时费占总预算总额的30%,配件费用占预算总额的70%。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分两个份额;
份额1:占总金额的60%,预估金额48万元;
份额2:占总金额的40%,预估金额32万元。
2.2实施地点:抚顺市内(东至天湖桥及其延长线,西至葛布桥及其延长线,南至南阳路及其延长线,北至抚顺城路及其延长线)。
2.3服务期限:2017-2018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中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共选取2名中标人,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排名前四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四中标候选人,如公示期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的中标人。
(2)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参照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有法定代表人);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交通局核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在抚顺市内(东至天湖桥及其延长线,西至葛布桥及其延长线,南至南阳路及其延长线,北至抚顺城路及其延长线)设有总面积在600(含)平米以上的维修厂房,须提供修配车场总面积房产证(房产所有人需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限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提供租赁协议同时须提供所租房屋的房产面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抚顺市内以上区域设有总面积在600(含)平米以上维修厂(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3.6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3.8不同投标人,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投标;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抚顺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9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前,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