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汝阳县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补植补栽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名称:汝阳县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补植补栽工程。
2.2 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40号(英典)。
2.3 项目概况: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补植补栽。
2.4 项目建设地点:汝阳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 期:10日历天。
2.7 项目概算:162.9万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3.2 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且提供2016年12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提供2016年12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2016年12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