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7-11月份火车煤物流运输业务二次公告
2017-07-04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03/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7-11月份火车煤物流运输业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我公司2017年7-11月份火车来煤存放于河北黄骅市羊二庄货场(存半径5公里变迁可能),由中标单位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负责将货场煤炭运输至招标人厂内储煤场,中标单位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运输到厂数量进行结算。路径:黄骅市羊二庄镇、海兴县、无棣县、沾化区,公路运输距离110公里左右。
相关要求:一是承运车辆为标载6轴大型运输车辆,车辆型号符合GB1589-2016规范,运输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和公路运输要求,禁止采用后翻自卸车;二是火车到达货场卸车后,中标单位要在连续5天时间内将整列火车煤炭全部运输到厂;三是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我公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划的路线完成运输任务,保证所运输煤炭不被更换、注水、掺杂使假等,并按我公司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封锁措施,否则我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四是运输损耗率<2.5‰。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017年7-11月份9.2万吨原煤运输任务(此数量仅限于投标人投标报价使用,不作为合同约定数量或结算数量,若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运输数量大于或小于9.2万吨,由此对中标人造成的影响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区域范围:滨州市、黄骅市、沧州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2.2投标申请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要业务包括:普通货运。
2.2.3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时间:2017年7月4日8:30起至2017年7月1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