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2017-07-04
招标编号:SHDL-17060802
开标时间:2017-07-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泰兴卡万塔沿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日处理入炉垃圾450吨,配置1×450t/d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配备1台12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15MW)。
2.2招标范围:
负责一条垃圾焚烧线的焚烧炉、余热(含锅筒、集箱)的耐火、隔热保温材料(含内衬及外保温材料)及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密封盒密封浇注材料(不含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外保温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烘炉、测试、检验和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详见附件:《耐火、隔热保温材料供货及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泰兴项目-耐火材料招标图纸》。
2.3计划工期:自完全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安装工期(单台炉):60 天。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建安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垃圾焚烧炉的耐火保温材料的供货及施工业绩2项;
3.1.4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是由材料供应商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从2017年07月04日至2017年07月10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