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昌平区煤改清洁能源采购项目-LNG液化天然气气源特许经营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昌平区煤改清洁能源采购项目-LNG液化天然气气源特许经营入围项目=
2017年昌平区煤改清洁能源采购项目-LNG液化天然气气源特许经营入围项目,1,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燃气经营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批准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的独立企业法人。 2、提供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具备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4、具有《天然气经营许可及危险品运输许可相关天然气供应资格证书》5、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