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门开发区东洲河北侧绿化养护工程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东洲河北侧及东洲河路两侧 (2)质量要求:合格(3)养护规模:绿化养护面积130000平方米(4)养护等级:贰级;养护期二年。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满足上述3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自2012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每年养护费用30万元以上或养护面积在10w平米以上的绿化养护工程。(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金额或养护面积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中未体现金额或养护面积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四、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五、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7月7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