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宜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中的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宜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0+795~K30+940,主线长10.145km(含已建成梁王路隧道)。起点沿梁王路前行,跨朝云街、锦绣大街后接入既有梁王路,下穿新火车南站,出隧道后路线跨昆玉城际铁路,在昆玉城际铁路上设置梁王立交,之后路线平行昆玉城际铁路继续爬坡,在K30+000附近跨越黄马高速并设置互通与其相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次采购计划的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证明。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公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诉讼纠纷案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未被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3.1.8各类物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