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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时间截止于7月14日催缴发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6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2017-07-04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附件明细,将所列订单发票在7月14日前送至河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
2017-07-04

各供应商:
请及时查看附件明细,将所列订单发票在7月14日前送至河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逾期不交票,将按照下列规定收取违约金并通报。

特别注意:新税号为9113010869345168X5

关于合并订单开票的通知详见附件:合并开票基本要求

关于发票提交绿色通道和发票提交预约要求详见附件

考核依据: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到货验收原则上应在到货15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单物资规格、数量必须与现场实际到货保持一致。项目单位在物资到货后(完成到货验收单签署)30日内办理完系统入库手续。

2、根据《通用合同条款》3.5条之规定:卖方应及时开具合同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到货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满120日前送达买方。逾期送达的,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1.1条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应送达发票金额1‰的违约金。

附件: 2017年7月4日发公告应交发票明细.xls

附件: 合并开票基本要求.doc

附件: 开票信息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 附表:发票明细表.xls

附件: 绿色通道和发票预约注意事项.doc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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