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华能北京热电厂化学除盐系统为二级除盐加混床系统,二级除盐为单元制,混床采用母管制。该系统二级除盐共七列,四列运行,两列再生,一列备用或检修,每列出力均为150T/H,可以连续向主厂房供水量最大出力为540T/H(除盐自用水率10%)。一期机组投产至今已近20年,化学除盐车间设备本体腐蚀较为严重,设备表面大面积锈蚀、起鼓,变形,甚至腐蚀穿孔。急需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治,提高化学除盐系统安全文明生产水平。
2.招标范围
华能北京热电厂化学除盐系统设备及管道防腐刷漆工程范围:除盐大厅西侧泵区(含除盐预处理加酸碱加药间)、除盐大厅东侧罐体区域(含操作平台)、除盐硫酸再生间和液碱再生间、电缆桥架等地区域内泵体、管道、电机、罐体、操作平台的防腐刷漆工作。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效。
3.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效。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应有3个及以上的防腐行业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3.5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7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5日9:00起至2017年7月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