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2017年灯具超市化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BGW17-020)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批)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物资类别 |
ZBGW17-020-001 |
照明设备 |
包1 |
电筒、标志灯、防爆灯、防水防尘灯 |
ZBGW17-020-001 |
照明设备 |
包2 |
工作灯、手持工作灯、探照灯、应急灯 |
ZBGW17-020-001 |
照明设备 |
包3 |
工作灯(带发电机) |
注: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上表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需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范围涵盖同一包内所有物资的全部规格和型号。
(2)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超市化配送网点见附件2《货物配送点明细表》)。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5)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6)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c、被责令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供应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3 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具体资质业绩详见附件3《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表》。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凡有意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登陆“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内交易平台—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选择有报名意向的标包,再支付相应标书费(标书费缴纳时间以支付凭证上的交易时间为准),以完成网上报名。
4.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为人民币100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下午16:00前完成标书费的支付,逾期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供应商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分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在“电力交易中心”标书购买页面下载《标书购买缴费清单》,核对标书购买记录后,将银行回单扫描件粘贴至“银行缴费单”一栏,最后将《标书购买缴费清单》上传;并留意财务确认状态是否为“已确认”,如仍显示“未确认”请及时联系财务(财务
(2)标书费支付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