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教职工交通租赁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教职工交通租赁服务
2.2项目编号:YNZL2017046
2.3采购预算:¥7500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2.4采购内容:2017年教职工交通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须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被拒绝。
2.5服务期:一年,具体运行时间待定。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开户行开具的资金(存款、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6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派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派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应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查询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售价及报名资料:
4.1获取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