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废树脂处置招标公告
2、工程规模:全厂2017年废树脂处置
3、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4、招标范围:
2017年废树脂处置项目具体内容包括:现存的废旧树脂;自行承担装卸、运输及清理,保证在厂区装卸、运输及清理的安全;拉运货物后及时清理场地。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5、工期: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现有的废旧树脂拉走处置。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回收时间无延迟记录,未因不诚信履约在处罚期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备所在地《环保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HW13);
(2)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或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在当地及内蒙古自治区环保部门备案,出具内蒙古自治区环保部门备案材料。
(4)投标方处理处置条件和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处置工业废废旧树脂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5)投标方负责运输,并保证按时接收。投标方在收运废旧树脂过程中,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操作,不得将所收运的废旧树脂违法处置。否则,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2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参加《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废树脂处置》招标.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3日。
7.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 CWEME-17TKTSC-102标书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3日
标书费金额:2049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于2017年07月27日10时00分(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于开标前5日通知各投标人)。
8.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