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751LHIC-G2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简况: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共有7台额定蒸发量为410t/h的高压煤粉锅炉。原7台锅炉脱硫采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一炉一塔。本项目拟对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1-7锅炉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和一体化除尘工艺替代原有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改造。
2.2 招标范围:复合钢板Q235B(8mm)+C276(2mm) , S=300㎡ ,GB/T8165。
2.3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4工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4周。
2.5交货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
2.6标段划分: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近5年内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骗取中标、无法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具有复合钢板的供货业绩。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 至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4.3条规定的账户完成标书费汇款后,将电汇底联及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在确认电汇款项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10: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751LHIC-G210投标保证金”。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