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3500mm中板生产线35kv电站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2017-07-05
招标编号:HB-160038-03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对上述项目所需3500mm中板生产线35KV电站电动葫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其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HB-160038-031
二、招标内容:
1. 供货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动葫芦 |
CD1 3-18D |
1 |
台 |
2. 交货期:投标人报出最短交货期,最晚2017年7月3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日期待招标人通知。
3.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三、合格投标人(以下应同时具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动葫芦的设计、加工能力,拥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冶金行业具有良好、稳定的运行业绩。
说明: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可辨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价格可覆盖),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4. 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说明: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原件备查,原件在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存档。
6. 如招标项下设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辖范围,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最新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规定的目录产品,制造商应持有有效的资格文件。
四、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五、招标文件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套,若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招标文件,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天0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