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交通智能指挥中心、交警霞山、赤坎等八个单位食堂购买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对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智能指挥中心、交警霞山、赤坎等八个单位食堂购买餐饮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705-980-01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交通智能指挥中心、交警霞山、赤坎等八个单位食堂购买餐饮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89,704
四、采购数量:24个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承包过一个(含一个)以上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的业绩;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是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近三年承包过一个(含一个)以上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的业绩复印件;
4、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备注:1、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2、参与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两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投标人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审查机构在收到投标人注册申请起2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符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系统自动将审查机构意见以邮件形式通知投标人,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查。如有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6日 至 2017年07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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