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128团剪纸馆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第七师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28团剪纸馆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第七师128团(其它)备【2017】0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第七师128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七师128团前山镇
2.2. 工程规模:室外排水工程,De200波纹管:233.6m;30?玻璃钢化粪池一座,排水井17座;室外给水工程,塑料管 PE150:81.2m;塑料管PE100:71.5m;室外消防管,DN150无缝钢管264.4m,室外消火栓3套,消防井7座;室外供暖:直埋式保温管DN70:7m、DN32:115m、DN25:7m;采暖井3座;泵房:建筑面积53.7㎡,设备:排污泵2台、消防水泵2台、喷淋泵2台、消防水罐4个,室内消火栓2个,泵房土建、采暖、电气、排水;屋顶水箱间,钢构建筑面积63㎡,稳压给水设备2套、水箱1个。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工程投资额2% 。
2.7. 投标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返还,也可直接转入履约担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对应的从业人员。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标准: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5.3.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机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单位须有区外进疆企业信息登记及在新疆生产兵团建设局进行备案。
5.5.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休息)
5.6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xj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