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35kV高压配电装置招标公告
2017-07-05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沽源闪电河二期风电场工程
1.2 标的名称:35kv高压配电装置设备招标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4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
1.5 建设规模:99MW
1.6 计划工期:
1.7 工程简介:详见技术规范
1.8 招标人:
1.9 招标代理机构:
1.10 招标范围:35kv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电压互感器、必要的备品备件、必要的专用工具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 |
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CWEME-1707-XNY-037 |
35kv高压配电装置设备 |
套 |
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90天内 |
车板交货 |
大唐沽源闪电河风电场升压站内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
3.2 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7日。(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7日,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