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AQSS-2017-046
本中心受宿松县水产局的委托,现对宿松县水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须知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提供类似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单原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即开标现场由询价小组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 、报价送达时间:
报价文件送达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 1 5 时
报价文件送达
3 、付款
二、货物需求
本次询价共一个包段: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备注:
1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毕,并相对集中交货,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2 、投标人负责所有产品及材料的运输。确保产品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产品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等所有费用。所选的产品必须保证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配置合理,货源渠道正常合法。
3 、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 、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
5 、本询价文件执行中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归需方;需方在评标过程中可根据有 利于需方的原则适时调整询价方案,但须同投标方说明。
三、报价函编制要求
1 、报价函的按照《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的要求编制。
2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不得密封在报价函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报价函原封退回。
3
、供应商需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
,正副本封面右上角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放入密封袋中按询价函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现场递交。密封袋的密封处必须贴上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