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312号批准和工程建设需要,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竹湖南侧海堤工程安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竹湖南侧海堤工程安全监测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灵山岛尖竹湖南侧(京珠高速至上横沥大桥)段长约596米的堤防进行加固扩建;工程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海堤级别为1级,主要建筑物为1级。
五、招标内容、承包方式、服务周期: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具体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堤防的施工期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堤身(基)垂直、内部水平位移、分层沉降、堤基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等;
(2)水闸监测项目主要为表面沉降监测;
(3)基坑围堰监测项目主要为:表面沉降、内部水平位移和地下水位;
(4)对京珠高速大桥和横沥大桥的桥墩上进行垂直位移监测;
(5)安全监测还应包括巡视检查及资料整编。具体监测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6)施工期监测资料分析;
(7)巡视巡查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为准。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工程及周边监测范围现场实际情况对中标监测方案进行深化完善,报监理、代建、甲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
(2)严格按照审批的监测方案进场监测,保证技术成果的真实性;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服务期内实行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工程数量按实结算,该报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所有招标要求所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标价的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预埋)、试验监测仪器、设备使用费、监测费、报告编写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安全防护费、因处理突发事件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加班工资、各种津贴、劳动保护费、水电费、技术服务费、协调配合费、规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期间均不再调整。
(三)服务周期: 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六、招标控制价:129.2851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8.1 凡有意者,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