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伊川半坡风电场工程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2017-07-05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707-XNY-039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所属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半坡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新能源伊川半坡风电场工程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1、:新能源伊川半坡风电场工程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2、工程规模:42MW
3、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半坡镇
4、服务招标范围: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为大唐新能源伊川半坡风电场工程提供,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并负责组织开会审查工作,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全部工作。
5、 计划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本次招标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拥有独立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业绩及有保证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能力;
3)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环境监理项目总监资格:须为投标人在编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相关专业技术带头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年龄低于55周岁的在职员工。
4)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年龄低于50周岁的从业人员。
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竣工环保验收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具有同类或相似风电项目业绩不少于3 项
6.3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