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DL-17061202开标时间:2017-07-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HDL -17061202
1. 招标条件
本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项目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奇龙垃圾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500吨/天,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项目采用工艺:本项目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固化+剩余物卫生填埋工艺,全厂一期工程配置2×5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型焚烧炉和1套18MW水冷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预留二期工程1条500吨/天的焚烧生产线及1套9MW汽轮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负责两条垃圾焚烧线的焚烧炉、余热(含锅筒、集箱)的耐火、隔热保温材料(含内衬及外保温材料)及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密封盒密封浇注材料(不含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外保温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烘炉、测试、检验和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详见附件:《耐火、隔热保温材料供货及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梅州项目-耐火材料招标图纸》。
2.3计划工期:自完全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安装工期(单台炉):60 天。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建安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垃圾焚烧炉的耐火保温材料的供货及施工业绩2项;
3.2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是由材料供应商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从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1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