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白云仙风电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辅助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汝城白云仙风电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辅助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汝城白云仙风电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招标范围、交货进度:见下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 交货进度 备注
1 NC00082.05.06.D-004 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辅助设备 2017年9月30日前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相应招标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进口设备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代理,则必须有制造厂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通过国家鉴定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3.3投标方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产品通过国家鉴定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5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已安装运行的项目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近3年已投运同类型山区风力发电场设备业绩不少于10台套。且必须有五大电力发电公司较多业绩,近三年内无列入政府、国有企业、行业协会的采购黑名单。必须至少一项电网公司供货合同,必须有最新入网许可证。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不低于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交货进度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7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第二步开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网上)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招标文件定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10日发售,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邮购招标文件的,在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10日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