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安岳县高赤路(高屋乡至李家镇)县乡道改善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函[2015]3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函[2015]3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高屋乡、李家镇 。
2.2 项目概况:高赤路,路线起点位于高屋乡场口,路线由东北走向西南,途经高屋村、观岩村、干坝村、直至路线终点李家镇场口处。路线全长7.51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0m,水泥砼路面,2×0.75米C20卵石砼路肩,全线于K6+510拆除重建1×10m小桥1 座长23m,桥宽8.5m,K7+310加宽利用1×10m小桥1 座长33m,桥宽8.5m。本项目不存在新征用地,在原有路基上改造。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4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2 个标段。施工 1 个标段;监理 1 个标段。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已完成1个(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完成至少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 月 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