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莲塘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采购单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莲塘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建设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政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17号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备案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4诚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有商业贿赂、渎职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的违约单位(除违约单位项目已整改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并出示相关佐证材料)或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等:
预算金额:22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9:00至2017年07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