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工务段“车档表示器”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0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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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
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t:24px;}._WZ_T_0{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_WZ_T_1{border:1px solid #333;}._WZ_T_2{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20pt}郑州铁路局南阳工务段就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项目名称:南阳工务段“车档表示器”询价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NGDC2017071001三、项目内容: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车档表示器 | 太阳能(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 套 | 11 | |
四、询价物资要求:1、交货,并以快递(密封)邮寄形式送至郑州铁路局南阳工务段材料科(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提交时间以收到快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2、报价单内容包括: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产品简介(图片及文字)、产品服务承诺,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随报价单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3、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4、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供应商无不良信息反映。5、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确定单价后,在合同期内,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六、招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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