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来家地普远热源厂除尘器检修所需更换相关材料及配件的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HLJN-CG-20170707
2.2项目内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来家地普远热源厂除尘器检修所需更换相关材料及配件的采购招标。
2.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除尘器布袋及材料及配件采购。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a、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c、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d、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相应投标货物主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层1002室)报名。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C、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F、报名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G、2015-2017年,有与招标货物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原件和相同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H、提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相应投标货物主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层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5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在(http://)、(http://)等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力平 周晓磊
联系电话:0474-2300324 2300307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层1002室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4719345/0471-5968504
传 真:0471-5968504
附件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来家地普远热源厂除尘器检修所需更换相关材料及配件的采购招标--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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