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塔城市2017年第二批一般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招标人为塔城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塔城众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第五、六、七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1月1日,共计90日历天。
1.2招标范围:本次划分为三个合同段。主要招标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内容详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号 |
里程(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监理人员数量 |
五 |
40.995 |
四级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
5 |
六 |
27.749 |
三级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
5 |
七 |
25.057 |
四级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
5 |
注:各合同段详细工程量详见对应施工合同段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本项目合同段类似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2.4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同时购买多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但最多只能中两个合同段,不接受监理工程师、路基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重复报名及中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期不休息)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路基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原件、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企业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外地企业进疆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照上述审查资料排序后装订或胶装成册),到塔城众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新华路隆源商场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3.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塔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塔城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室(四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监理第五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监理第六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监理第七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五、
六、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