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托里县2016年农村公路县乡道改造建设项目第四批监理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托里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次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境内,监理共2个合同段,公路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8月5日至 2017年10月5日,预计60日历天,对本合同段路基、路面、涵洞等进行监理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监理合同段 |
县市 |
项目名称 |
性质 |
里程 (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监理人数 |
1 |
一 |
托里县 |
托里县2016年农村公路县乡道改造建设项目 |
改建 |
40.097 |
四级 |
第一至第二合同段施工图全部内容。 |
5人 |
2 |
二 |
托里县 |
托里县2017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托里县2016年农村公路县乡道改造建设项目 |
改建 |
50.792 |
四级 |
第三至第四合同段施工图全部内容。 |
5人 |
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②被交通运输厅或本地交通运输局列入黑名单或者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_2017_年7月5日至2017年 7 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各合同段监理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或已录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拟参加本项目的监理组长的身份证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监理组长),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套及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处购买监理招标文件。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03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0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托里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地址:托里县老政府大院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每个合同段应一次性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