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惩处机制研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惩处机制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概况:党纪处分、行政处理、司法处理是保障党、国家、社会良性运作的重要惩处机制。三者各有区分,但又紧密联动。特别是在作为中央企业的电网企业里,三者针对的行为主体往往一致,但处理方式则各有考量。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只有正确处理好、运用好三者关系,才能充分发挥惩处机制强大的震慑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公司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监察部启动了反腐倡廉推进机制研究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标的物数量和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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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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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惩处机制研究项目 |
23 |
23 |
100 |
(三)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研究,形成以“广东电网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为主题的研究报告。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服务范围与内容要求合作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熟悉党章党规党纪、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形势;2.在国内具备较高的反腐倡廉工作理论研究水平,研究团队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较长时间的反腐倡廉理论研究;3.紧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过类似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符合非招标采购条件,经综合考察,适合与公司合作的只有1家单位,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CSG 217001-2015)第5.4条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7 001-2015)第6.7.1条,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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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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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11月,是国内最早成立的高校廉政研究机构,透明国际中国会员组织秘书处设在该中心。该中心以推进“华政清廉”为使命,以加强廉政理论创新、提供廉政政策咨询、促进廉政学术交流为目标,深入研究廉政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成立16年来,开展了大量的廉政研究项目,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研究项目30余项,承担国际性廉政项目多项,同时与北京市、浙江省、甘肃省、湖北省、广州市、深圳市等全国多个地方的党政部门开展了合作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惩处机制研究项目 |
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5天,从7月10日起至7月14日截止。
五、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函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单位及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