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7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17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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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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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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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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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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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 | | | | | | 2016-2017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2016-2017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 项目编号 | GYY201706053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GYY20170605301 | 2016-2017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 | 市政工程 | 公开招标 | 105.000000(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标段规模: | 2016-2017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咨询设计服务项目,包括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文档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服务指导、工程概算包含在内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者[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高级工程师] | | 3.企业业绩要求:/ |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条件:1、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招标公告第7条的内容,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须提供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的连续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劳动合同书。 | |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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