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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C0622-JL1、招标条件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呼伦

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622-JL

1、 招标条件

    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标段。

2017年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共计新建4条道路,合计道路总长度610.22米。建设内容包括:4条道路的铺设、配套路灯的安装调试、道路雨水官网敷设安装、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

(1)蒙医学院北侧规划路工程:道路全长129.57米,红线宽15米,拟建沥青砼路,主路宽7米,两侧各2.5米人行道;以及道路照明、雨水管线等配套设施。

(2)蒙医学院南侧规划路工程:道路全长163.99米,红线宽15米,拟建沥青砼路,主路宽7米,两侧各2.5米人行道;以及道路照明、雨水管线等配套设施。

(3)团结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58.89米,红线宽20米。拟建沥青砼路,主路宽10米,两侧各2.5米人行道,双侧雨水、路灯;铺设给水管线DN400长360米;拆除人行道板140*2米并恢复;西大街顶管22米;铺设污水管线DN500长220米(1条过街)。

(4)南开市场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57.77米,红线宽20米。拟建沥青砼路,主路宽15米,两侧各2.5米人行道,双侧雨水、路灯及其他附属设施。

2.3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监理。

2.5、招标控制价:8.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9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城市支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1

1,628.00元

1556 4358 8447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

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31 日9 时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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