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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社会电子渠道业务代理三季度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社会电子渠道业务代理三季度增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70710_366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社会电子渠道业务代理三季度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710_3665664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社会电子渠道业务代理三季度增补项目),比选编号:(SC-BX2017099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社会电子渠道业务代理三季度增补
1.2比选内容: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社会电子渠道业务代理三季度增补,本项目共计选定3名中选人,每个中选人预估成本金额含税价20万元。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参选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服务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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