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标书售价 (元) |
备 注 |
1 |
土建工程 |
项 |
1 |
3000 |
包含:新建综合水处理车间、新建厂区性建筑、一期脱硫废水系统改造 |
备注:范围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招标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2台1000MW机组水处理系统实现零排放
5.3 建设类型: 改造工程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2015年12月开工。
5.5工程依据: 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华电句容二期发电公司,该项目已获得集团批复。
5.6 资金来源: 自筹。
5.7 电厂厂址: 镇江句容市。
5.8交通运输: 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施工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7.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开标之日前3年内在国内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2个。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的资质(专业要求:市政或建筑专业)。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且应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3 投标人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施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7.4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6 投标人在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工作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