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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七年第四十批集中招标(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七年第四十批集中招标(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七年第四十批集中招标(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
项目单位(业主方):电投(北京)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碳资产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地点:北京市
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项目工期 文件售价(¥)
01 CGZB-2017-007-003 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 软件产品采购、系统集成实施等。 4个月 1000
2.主要建设内容
? 采购国家电投集团碳排放管理系统一期建设所需的平台软件产品。
? 完成国家电投集团碳排放管理系统一期建设总体方案设计。
? 实现碳排放信息管理、碳资产登记管理、CCER项目管理、交易预警管理、碳资产价格预测管理、交易策略管理和综合信息管理等8个基础功能。
? 相关系统和平台集成应用:统一用户身份管理平台、主数据系统、门户系统、数据服务平台。
? 在集团公司内部广域网内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和上线使用。
? 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和后续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允许企业以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中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中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另一个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CMMI等级认证证书或ISO9001等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3年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已验收或有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近三年内的同类型项目业绩。
5.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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