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1 |
CHDTDZ076/17-SJ-0101 |
监理 |
2010元 |
三、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2.工程规模: 规划容量为3套F级(450MW~480MW)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供热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2套F级(450MW~480MW)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
3.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
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本期建设规模为2套F级(450MW~480MW)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该项目已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5.本期工程项目总投资: 245296万元。
6.投资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套(含)“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及4台套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的监理业绩。
5.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不少于1个(含)同类型“9F级”燃机工程监理经验,本工程总监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
6.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7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7日17时整止。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